第四章狼群战术-《费伦的狂狼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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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很确定,这种气息的主人绝对不是狼,而是另外一种生物。

    这种臭味非常奇怪,就像是什么东西腐烂了,又像是一种很久没有洗澡的类人生物。

    费伦的荒野果然危险,这么一会时间,他就遇到了两种危险的生物。

    “去看看?”

    稍微犹豫了一会,罗德便决定跟上去看看情况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很好的,观察狼群战斗方式,和费伦荒野危险等级的机会。

    错过这一次,下一次可能就是自己亲身去体验了。

    罗德当然不想用自己的小命去试试费伦的怪物,到底有多危险。

    罗德和狼群分开并没有多久,很快,他就在一处草地上,看到了对峙的双方。

    一方自然是狼群,另一方则是一大群半人多高,浑身绿油油,还散发着恶臭的陌生怪物。

    如果罗德没有猜错的话,它们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地精,也就是哥布林。

    “三十多只,首领穿着破烂的皮甲,还有一把铁器。”

    其余的,则全部拿着木棒和石块,身上则穿着一身破烂的布条,看不出半点防御功能。

    那股臭味,正是从地精身上和它们的衣物上传来的。

    此时,狼群的头狼正扫视着地精,似乎在犹豫要不要动手。

    在荒野中生存的野兽,是非常害怕受伤的。

    因为一旦受伤,就算是很小的一点擦伤,都很有可能会带来死亡。

    但是狼群不敢动,可不代表着地精不敢动。

    地精首领掰了半天手指,终于确定了,自己这边的数量比敌人要多。

    于是,一场大战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开始了。

    “哇噜噜哇!”

    在一声罗德无法分辨的吼叫声中,地精们一窝蜂地朝着狼群冲了过去。

    其实如果罗德会费伦的通用语,刚刚就能听出,地精首领喊的是:小的们,给我冲。

    地精一发起冲锋,头狼立刻发出一声低吼,随后转身就逃入了草丛,看上去就像是逃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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